关于2019年元旦节放假的通知
各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,各学院、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8〕15号),现将我校2019年元旦节放假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调休时间
二、其他事项
(一)各学院、部门在放假前要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,要做好放假期间防火、防盗、防投毒、防恐怖、防群体事件、防溺水等工作。
(二)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放假期间学生的去向登记,并分别向学生处、研究生处报备。
(三)各学院、部门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,明确值班负责人及联络人。遇有重大事件发生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。
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
2018年12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