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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农业大学党办校办办公用品及设备管理规定
作者:党办校办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15-8-28

云南农业大学党办校办办公用品及设备管理规定

为加强办公用品及设备管理,规范采购及使用,确保办公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,本着节俭的原则,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办公用品及设备采购
(一)消耗性办公用品每个季度统一购买一次,购买前各科填写《办公用品申请单》,经各科室分管副主任批准同意后,由综合科进行购买。
(二)办公易耗品由综合科根据实际消耗情况,提出采购申请,由分管副主任批准同意后购买。
(三)购买各类物品时,要重实用、重质量,对数量和金额较大的物品做到3人以上参与询价采购。
(四)购买的各类物品须建立入库制度,并由接收人在物品入库清单上签字。
(五)每年根据学校采购计划采购办公设备,各科根据工作需要填写《办公用品申请单》,经分管副主任和办公室主任批准同意后,由综合科统一上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,并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设备采购的相关规定执行。
二、办公用品及设备使用
(一)办公用品领用时,领用人须填写《领用登记表》,综合科每月底做好办公用品使用情况统计。
(二)办公设备做到谁使用谁登记,并由综合科做好相关设备资产的入账和登记工作。
(三)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共办公设备时,借用人和保管人员要检查设备有无损坏情况,并填写《设备借用登记表》;借用人应按时归还设备,归还时仍要检查设备有无损坏情况,并做好归还登记。
三、办公用品及设备管理
(一)办公用品由综合科统一登记造册保管,集中发放管理。
(二)各类物品做到安全存放,由综合科每季度清理账目一次,做账目清晰。
(三)设备故障时,由使用人填写《维修申请单》,通知综合科统一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。维修完毕、使用人签字确认维修单后交给综合科。

2015年3月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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